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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離婚怎麼查財產

財產分割 閱讀(2.17W)

一、一般情況下離婚怎麼查財產

一般情況下離婚怎麼查財產

一般情況下,對於夫妻一方的財產自己可以私下進行調查,個人調查財產可以調查對方的存摺、工資條、有無房產證等等比較方便的調查。但是在實際生活中,由個人進行財產調查往往受限於地域、時間等的條件。如,對方的收入,一般情況下,個人去公司問對方的收入,是不會得到答覆的。此時就必須藉助他人的專業力量了。進行離婚財產調查:

(1)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法院對專業的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調查公司在調查時可能會違法調查,得到的證據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採信。

(2)申請法院調查,很多朋友會說那我申請法院凍結對方的財產,請法院調查。此種方式看起來是最佳的方式,沒有風險、也不用花很多錢。但是實際生活中,由於基層法院的業務非常忙,即使你申請法院調查,也可能法院抽不出多餘的人力去調查,如果調查的財產在外地,則法院去調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3)聘請專業的律師調查,上面兩種方法不可行的話,只能選擇聘請專業的律師了。律師可以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去相關部門調查。除了公司、單位等非國家機關可能會碰壁外,像國家的工作機關應該都可以調查財產。

二、離婚時轉移銀行存款怎麼辦

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並且知道相關儲蓄資訊的情況下,擅自將存款以現金取出,(以銀行轉賬方式取會留有流向痕跡),口頭上聲稱該款已用於生活日常開支,實際另存銀行或以他人名義另存銀行。處理方式: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調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賬戶的申請的,在一方聲稱取的錢全部用於生活開支進行辯駁時,可考慮:

1、存款取出的時間,時間長短決定了消耗數額,以及取款的動機。

2、存款取出的數額,鉅額的存款不會在短時間內消耗殆盡。

3、一方平時正常的生活開支及相關證據,用於反駁和抗辯。

4、其他相關事實以及證據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開支情況以及另一方資金流金情況。

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是需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配的。為了防止對方進行轉移或者是隱祕場可以在離婚前查清楚對方的財產有多少,一般來說,可以聘請專業的公司或者是律師來進行調查財產,或者也可以自己私下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