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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法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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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法律認定
非法同居的法律認定
非法同居的認定標準如下:
1、已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的,或與第三人再次登記結婚同居的行為,即可算非法同居;
2、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沒有進行結婚登記,公開以夫妻名義一起居住;
3、有配偶者與婚外無配偶者的異性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
4、有配偶者與婚外有配偶者的異性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
非法同居與同居的區別
1、前者可以區分為:無配偶者與無配偶者同居和無配偶者與有配偶者同居兩種;
2、後者則可以區分為: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與有配偶者同居兩種;
3、前者中的無配偶者與有配偶者同居可以歸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之中。
非法同居要承擔哪些後果呢
1、非法同居一般是不會被處罰的,但是如果一方是已婚並且處於婚姻存續期間而以夫妻名義進行公開同居的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即重婚罪;
2、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