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離婚小孩3歲派給誰

法律 閱讀(2.33W)
離婚小孩3歲派給誰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3歲孩子離婚判給誰

夫妻離婚後,對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判給母親或者父親都有可能。
因為法院會根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作出判決,主要考察父母的經濟狀況、個人品德習性、受教育狀況等。
也就是說,法院會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最有利於小孩健康成長的一方。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離婚與子女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