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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房屋單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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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房屋單方解除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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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協議

單方面解除租房協議,一方面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另一方面還必須要以法律規定的程式辦理。
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根據法定解除條件決定解除租房協議的,必須通知另一方當事人,租房協議在通知到達另一方時解除。
但是,如果另一方對此持有異議的,那麼則可以向法院起訴,最終法院會判決合同能不能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