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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犯危險駕駛罪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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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犯危險駕駛罪如何處理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精神病人犯罪如何處理

1、在刑罰適用方面,司法實務中應依據司法精神病鑑定關於行為人屬於限制責任能力及其等級、程度的鑑定結論,結合犯罪行為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行為人的其他個人情況,根據罪責刑相適應進行綜合分析,具體裁量,確定刑罰。對限制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如屬於嚴重減弱責任能力的,應予以較大幅度的從寬處罰(主要是減輕處罰),也可以考慮緩刑的適用,直至免予刑事處罰。

2、對屬於中度減弱責任能力的,則應予以較適中的從寬處罰(從輕或減輕處罰不排除緩刑的適用)。

3、對屬於輕度減弱責任能力的,應予以較小幅度的從寬處罰(原則上只能從輕處罰,且從輕幅度不能過大)。但是對於那些雖然是輕度精神病患者,犯罪性質惡劣、犯罪手段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的犯罪,一般不應當減輕處罰,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考慮從輕處罰。

任何人在實施犯罪行為之後都是有可能會被起訴的,若此時犯罪嫌疑人是精神病人,此時只要委託律師辯護,並且辯護詞書寫得當,能提交專業機構出具的民事責任能力認定報告,此時可能並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若精神病人有部分民事行為能力,此時還是需要承擔部分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