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危險駕駛精神損害

法律 閱讀(1.64W)
危險駕駛精神損害

「內容摘要」隨著幾部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的出臺,我國精神損害賠償制度在制度層面日趨成熟,但理論上仍有諸多有待完善之處。精神損害是該制度的核心,學者們對其概念的界定,或囿於現行法,或限於損害的客體或主體的範圍,不利於進一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精神損害

 


    是與物質損害密切相關的一種損害內容.其可以與物質損害同時發生,也可不同時發生.因其多為損害的是人格權利,而人格權的本質是定向選擇.這種定向選擇被法律保護或制約是指侵權行為所導致的致使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創傷和痛苦,無法正常進行日常活動的非財產上的損害。如精神上的悲傷、失望、憂慮等。精神損害通常由侵犯人身權而造成,但也不排除因侵犯財產權而引起。前者如侵犯人格尊嚴或侵犯身體健康權引起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後者如行政機關非法拆除相對人的建築,致使受害人氣憤、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