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精神病人犯罪如何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36W)
精神病人犯罪如何處罰
對於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的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人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十八條: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
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