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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犯罪如何處理?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18W)

精神病人犯罪如何處理?

一般我們知道的要是有人涉嫌了刑事犯罪的話,那麼通常情況下就要按照其犯罪情節對其進行量刑處罰。只不過,此時我們還先需要對行為人的精神狀態進行認定,要是其在精神狀態清醒的情況下實施犯罪的話,那麼肯定就是需要對其進行處罰的。於是有人就會問了,那麼精神病人犯罪的該如何處理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我國刑法明文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在刑罰適用方面,司法實務中應依據司法精神病鑑定關於行為人屬於限制責任能力及其等級、程度的鑑定結論,結合犯罪行為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行為人的其他個人情況,根據罪責刑相適應進行綜合分析,具體裁量,確定刑罰。對限制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如屬於嚴重減弱責任能力的,應予以較大幅度的從寬處罰(主要是減輕處罰),也可以考慮緩刑的適用,直至免予刑事處罰。

2、對屬於中度減弱責任能力的,則應予以較適中的從寬處罰(從輕或減輕處罰不排除緩刑的適用)。

3、對屬於輕度減弱責任能力的,應予以較小幅度的從寬處罰(原則上只能從輕處罰,且從輕幅度不能過大)。但是對於那些雖然是輕度精神病患者,犯罪性質惡劣、犯罪手段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的犯罪,一般不應當減輕處罰,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考慮從輕處罰。

關於精神病人犯罪的情況,我們首先也是要知道其是在什麼樣的精神狀態下實施的犯罪,如果是在不能辨認或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實施犯罪的話,那麼一般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否則的話,就應該按照其的行為和法律規定對其進行處罰。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