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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差期間突發疾病死亡算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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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差期間突發疾病死亡算工傷
因公出差期間突發疾病死亡算工傷
《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認定“因工外出期間”屬於“工作時間”的一種特殊情形,並列舉了三種情形: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場所以外從事與工作職責有關的活動期間;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或者開會的活動期間;職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期間。關於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的工傷認定,根據《規定》第五條第二款,只要不屬於職工從事與工作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開會無關的個人活動受到傷害的,原則上都應當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因工外出期間”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場所以外從事與工作職責有關的活動期間;
(二)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或者開會期間;
(三)職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動期間。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從事與工作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開會無關的個人活動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認定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