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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建未辦完的土地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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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建未辦完的土地糾紛
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能報建嗎

報建是指工程建設專案的報建。工程建設專案報建是指工程建設專案由建設單位或其代理機構在工程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其他立項檔案被批准後,須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進行報建,交驗工程專案立項的批准檔案,包括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以及批准的建設用地等其他有關檔案的行為。


報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計劃部門核發的《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或主管部門批准的計劃任務書;


2、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國土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4、符合專案設計資格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批准書;


5、人防辦核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許可證》;


6、消防部門核發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稽核意見書》;


7、防雷設施檢測所核發的《防雷設施設計稽核書》;


8、地震辦公室核發的《抗震設防稽核意見書》;


9、建設資金證明;


10、工程預算書和造價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類別核定書》;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