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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後二年能做鑑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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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後二年能做鑑定嗎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工傷後二年能做鑑定嗎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在我國工傷鑑定一年後能做嗎

在一年之內已經由勞動部門認定為工傷的,可以去做勞動能力鑑定。


過了一年還沒有申請勞動部門的工傷認定的,只要單位也承認為工傷,仍然可以去做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