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鑑定>其他鑑定>

工傷多久後能做傷殘鑑定

其他鑑定 閱讀(1.45W)
工傷多久後能做傷殘鑑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交通事故多久後傷殘鑑定

交通事故3個月以後才可以傷殘鑑定,在交通事故中受傷的,需要先進行治療,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害。而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傷者就需要申請作出相應的傷殘鑑定,確定了具體造成的損害情況之後,才能據此要求對方作出賠償。

一般來說,傷殘評定宜在人體受到損害後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後進行,也就是說傷殘評定以後無需再治療了(但並不是說所有損傷以後不需治療了,也有例外情況)。即待基本治療期滿、或已無治療的需要、或已無治好的可能。一般損傷 3個月以後就可評定傷殘了,但是有的損傷還是依具體治療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