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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財產糾紛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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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財產糾紛判決

婚姻法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離婚方式可以分為登記離婚和訴訟離婚。夫妻雙方通過訴訟離婚的,要嚴格執行離婚後財產糾紛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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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有財產糾紛,寫份協議公證可以嗎?

協議離婚:民政局辦理,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我可以代為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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