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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離婚後財產糾紛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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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離婚後財產糾紛起訴狀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離婚後財產糾紛起訴狀

原告李某某,女,漢族,19XX年X月XX日生,住址:南京市鼓樓區某某新寓X幢XX號XXX室,身份證號碼:,電話:

被告吳某某,男,漢族,19XX年X月X日生,住址:南京市鼓樓區某某新寓X幢XX號XXX室,身份證號碼:,電話:

訴 訟 請 求:

1、依法判決被告履行離婚協議的義務,即將位於南京市鼓樓區某某新寓X幢XX號XXX室、XXX室房屋產權過戶;

2、依法判決被告將蘇ADSXXX福特汽車(價值10萬元)交歸原告,並辦理過戶手續;

3、本案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 實 和 理 由:

1992年,原告李某某與被告吳某某雙方登記結婚,於1993年X月XX日,雙方的婚生子為小吳某某出生。因原告與被告的夫妻感情破裂,於2011年X月XX日,雙方簽署了離婚協議,在南京市鼓樓區民政局領取了離婚證。在該協議中,雙方對夫妻共有財產分割約定為:位於南京市鼓樓區某某新寓X幢XX號XXX室、XXX室及XX號XXX室、XXX室共四套房子產權為李某某、小吳某某共有;蘇ADSXXX福特汽車一輛歸李某某所有,8個月內辦理過戶手續。

目前,位於南京市鼓樓區某某新寓X幢XX號XXX室、XXX室兩套房屋的產權證登記在被告和小吳某某的名下;位於南京市鼓樓區某某新寓X幢XX號XXX室、XXX室兩套房屋的產權證登記在原告和小吳某某的名下;蘇ADSxxx福特汽車的行車證登記在被告名下,並由被告實際佔有使用。

現在,原被告雙方已經離婚10個月之久,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履行離婚協議的義務,將上述房屋產權辦理變更過戶手續,將蘇ADSxxx福特汽車交給原告,均遭到被告的無理拒絕。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被告不履行離婚協議義務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現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特提起訴訟,請法院依法判決!

此致

南京市xxxx人民法院

起 訴 人:

年  月  日

若是夫妻感情破裂,不能協商確定財產的分配,此時就需要提交離婚財產的訴狀給法院,一旦法院經過稽核,確定共同財產的範圍,此時為了使得夫妻雙方的財產不受到侵犯,法院會按照平等的原則,並且不損害財產本身的性質來分割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