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不動產房產證需要繳納土地證稅費嗎?
一、辦理房產證交納費用: 1、
契稅: 1997年10月1日前簽署合同的按6%收取 1999年7月30日前簽署合同的按3%收取 1999年8月1日後簽署合同的建築面積在144/㎡(含本數)以下,且套內建築面積在120/㎡(含本數)以下,且成交單價低於4600元/㎡,且小區容積率在1.0(含本數)以上,符合以上全部條件的按1.5%,有任何一條件不符則3%。 2、
勞務費:3元/㎡ 3、登記費: 100㎡以下的按90元/宗收取 100-200㎡的按100元/宗收取 每增100㎡加收10元 4、測繪費: 50㎡以下的按80元/宗收取 50-100㎡的按120元/宗收取 101-200㎡的按160元/宗收取 201-300㎡的按200元/宗收取 5、印花稅:0.03% 備註:(1)印花稅在辦理完稅證明(或辦證證明)時繳納; (2)勞務費、登記費、測繪費在辦理交易鑑證證明書時繳納; (3)以上收費標準只供參考,一切按政府部門最終收費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