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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人已有房產證但是擴大了面積要辦理不動產證嗎

房屋買賣 閱讀(1.62W)

一、產權人已有房產證但是擴大了面積要辦理不動產證嗎?

產權人已有房產證但是擴大了面積要辦理不動產證嗎

已有房產證的不需要更換不動產證,但產權人無權私自擴大房屋面積,擴大的部分屬於違章建築。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百零五條本實施細則施行前,依法核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繼續有效。不動產權利未發生變更、轉移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得強制要求不動產權利人更換不動產權屬證書。

不動產登記過渡期內,農業部會同自然資源部等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統一登記工作,按照農業部有關規定辦理耕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不動產登記過渡期後,由自然資源部負責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

二、私自擴大房屋面積城鄉規劃局可以強拆嗎?

私自擴大房屋面積城鄉規劃局可以依法強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七條建設單位未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六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報;逾期不補報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綜上,雖然有房產證的情況下不需要辦理不動產證,但是產權人私自擴大房屋面積的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擴大的面積屬於違章建築,城鄉規劃局會依法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並責令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築,滿足法定條件的可以實施強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