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離婚官司是否當庭宣判

法律 閱讀(2.85W)
離婚官司是否當庭宣判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你好,這個離婚官司是否當庭宣判啊?

我國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所以二審為終審。 參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 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所以,離婚案子女撫養判決書3個月內審結。如果調解不成的,法院會直接判決,並下達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