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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如何辦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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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如何辦理嗎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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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如何辦理

1、因為母親先去世,房產有1/2的分額應作為遺產分割,哥哥、姐姐、你和你父親都有權繼承,每人繼承房產的1/8,這樣你父親的房產份額就是5/8;
 2、你父親的5/8以遺囑的形式由你繼承,加上你自己的1/8的份額,你對房產的實際份額就是6/8,即3/4。
 3、現在你要以繼承的形式取得房屋所有權,需要你哥哥姐姐以書面放棄繼承,並公證,這樣你就可以將房屋過戶到你名下;如哥哥姐姐不同意,你可起訴析產繼承。
 4、將你取得的繼承份額,以贈與合同的形式贈與給你的女兒,並公證贈與合同,這樣就可直接將房產過戶到女兒名下。
   綜上所述,先明確你的繼承份額,再將你繼承的份額以贈與合同的形式贈送給女兒,這樣就可以直接給女兒辦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