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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針對房屋繼承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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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針對房屋繼承如何辦理?

一、繼承人針對房屋繼承如何辦理?

1、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房產繼承分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兩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⑴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⑵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

⑷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有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檔案: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影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4、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二、房屋繼承登記的步驟是怎麼樣的?

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1、房屋評估

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

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

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

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稽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

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稽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在發生房屋繼承的時候,所辦理的手續是比較多的,房屋繼承的辦理需要由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繼承人自己的身份證件。所以首先是需要到被繼承人所在的派出所銷戶並且獲取死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