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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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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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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嗎

不是,沒有限定的人數,持證人只有一個,共有人可以有若干個,整個產權為100%,持證人和共有人可以按照協議比例進行分配,在交易過程中任何一名共有人都有權利反對交易,少一個人的簽字交易都進行不了,這是法律條文中明確規定的

在房產證上加上別人的名字,也就是是增加這個房子的共有權人,共有三種方式:析產登記、買賣或贈與。關於析產登記一般是指原本為一個人所有的房產,後平均分割變為兩人或多人所有,就需要進行析產登記。較多適用於夫妻配偶的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的方式。關於贈與,類似於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買賣類似,需要繳納所佔份額的契稅。父母子女之間增減名字,同樣視為買賣交易,要收取契稅。而且,如果房產證辦理時間不滿2年的,還需要繳納全額營業稅。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