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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過戶必須需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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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過戶必須需要合同
繼承房屋過戶必須公證

目前根據司法部發布的相關規定,繼承、贈與房產辦理登記事項可以不用強制公證了。


其中不需要強制公證的房產包括以下幾類:


1、繼承房產。


2、贈與房產。


3、涉外和涉港澳臺的房產所有權轉移事宜。


對於沒有公證的房產繼承方式主要有三種:


1、自行提供材料(包括遺囑、死亡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係證明等)去房管部門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2、拿著法院的生效文書,如判決書、調解書去房管部門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3、如果當事人自願前往公證機構辦理相應的繼承權公證,當然也可以憑公證文書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新規定落地實施後,法定繼承的繼承人可自行選擇是否進行公證。如果不進行公證,既能節省部分費用,也能省去不少麻煩。當然,新規定剛剛下發,要想在全國落地實施還需要一段時間,所以您如果要辦理相關過戶手續,請提前諮詢您所在的城市是否實施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