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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過戶需要原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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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過戶需要原合同嗎

物權法規定房屋的所有權是以登記為準的,所以房屋所有權轉移後,就需要辦理過戶登記,而有些房屋可能已經出租的,房屋買賣對租戶是有影響的,那麼房屋過戶後,原租賃戶如何處理?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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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不可以直接過戶。房屋過戶,要使交易中心登記簿上的產權人變為下家(買家),交易中心必須稽核上家(賣家)的權利人資訊。房產證即為產權人資訊的可靠證明,交易中心的稽核環節肯定會要上家的產權。如果沒有,一般不予辦理過戶。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
  房產過戶準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影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影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檔案,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檔案;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覆;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併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