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電部關於釋出第一批實行質量認證通訊裝置的通告
為確保國家公用電信網的通訊質量,維護使用者的合法權益,郵電部決定從1995年4月1日起對接入我國公用電信網的裝置(不含終端裝置,下同),按照郵電部發布的《通訊裝置進網質量認證管理暫行辦法》實行統一的進網質量認證制度。現將有關問題和第一批實行質量認證的通訊裝置通知如下。
頒佈單位:資訊產業部(含郵電部)(已撤銷)
文 號:暫無資訊
頒佈時間:1995-03-31
實施時間:1995-03-31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工作檔案
一、凡接入公用電信網的裝置,首先要進行質量認證,不經過質量認證的裝置不允許進入公用電信網。
二、郵電部電信總局依據質量認證證書和檢測報告,並綜合考慮其它因素,近期首先對局用交換機、總配線架、電纜交接箱及電纜核發進網批文;沒有進網批文的裝置不得在公用網上使用。對暫時還沒實行進網批文的裝置,須在有質量認證證書的裝置中選用。
郵電部對通訊裝置實施質量認證的同時,郵電部電信總局繼續實行進網批文管理。過去按照電網交(1994)301號及電網交(1994)370號文核發的進網批文仍然有效。
三、郵電部科學技術司具體負責通訊裝置質量認證審批事宜,並組織重大通訊裝置技術方案審查。
四、第一批開展質量認證的裝置有:
1.局用交換機;
2.總配線架、電纜交接箱、分線箱(盒);
3.通訊電纜、光纜;
4.120路以下微波通訊裝置;
5.資料通訊網橋(路由器),網內分組裝拆裝置,資料複用裝置。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