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代理合同>行紀合同>

委託合同和信託合同的區別

行紀合同 閱讀(1.75W)

委託合同和信託合同的區別

委託合同和信託合同的區別

1.信託合同的選用範圍僅為貿易活動,而委託合同的受託人為委託人提供服務的適用範圍廣泛,包括各種可以委託的事項。

2.信託人應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而委託合同的受託人或者自己的名義訂立合同,如以自己的名義訂立合同,則負有披露義務。

3.信託合同為有償合同,而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4.信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費用,除當事人另有約定,應自行承擔,而委託合同的受託人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