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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訴訟費多少 | 誰交交通事故訴訟費

交通事故訴訟 閱讀(2.99W)

交通事故訴訟費多少,誰交交通事故訴訟費

交通事故糾紛屬於民事糾紛當中的一種,因此在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候,需要當事人按照民事案件的收費規定,交納相應的交通事故訴訟費。到底這個交通事故訴訟費是多少?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訴訟費是多少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誰來交訴訟費?

1、案件受理費由原告預交,案件結束後,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法院也會支援;

2、法律依據:

(1)《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條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費用,待實際發生後交納。

(2)《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在實踐中,交通事故糾紛往往都是圍繞賠償問題展開的,因此在收取訴訟費的時候也是會根據涉案的財產數額來收費,具體的收費標準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問題,還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