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實踐中交通事故的鑑定費用一般由保險公司承擔,而訴訟費用則由敗訴的一方承擔。《保險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保險人承擔。”鑑定費作為查明事實的必要費用,屬於“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