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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訴訟費補交可以嗎 | 交通事故訴訟費是多少

交通事故訴訟 閱讀(6.22K)

交通事故訴訟費補交可以嗎,交通事故訴訟費是多少

不管打什麼民事官司,都是需要繳納訴訟費的,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繳納的訴訟費也是不一樣的,當然當事人也可能出現經濟困難的現象,那麼交通事故訴訟費補交可以嗎?本站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交通事故訴訟費補交可以嗎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44-51條,訴訟費屬於國家財政收人的組成部分,人民法院不能隨意亂收或減免,但對於特殊情況,當事人交費確有困難的,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書面申請緩交、減交、免交訴訟費並附理由和相關證據。受訴人民法院收到申請審查和審批後,決定是否緩、減、免交訴訟費。逾期不交或緩交、減交、免交訴訟費申請未被批准超過期限仍未預交案件受理費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

所以,訴訟費是不可以補交的,只能緩交、減交和免交三種情況,但必須通過一系列法律規定程式。

二、交通事故訴訟費是多少

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向人民法院交納的一定費用。案件受理費包括: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和再審案件中依照《交納辦法》的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對交通事故案件的受理費,以訴訟標的額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別計算,然後將各段的數額相加即為案件的受理費的總額。具體交納標準如下: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三、交通事故訴訟費由誰承擔

訴訟費用由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其他費用三部分組成。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預交。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分別預交。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交通事故訴訟費是不能補交的,如果經濟困難,可以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免交,不然在起訴的時候沒有繳納訴訟費是不受理案件的。所以,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小編建議登入本站網站找專業律師服務,這是很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