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訴訟>

交通事故訴訟費交給誰?

行政訴訟 閱讀(7.93K)

交通事故訴訟費交給誰?

一、交通事故訴訟費交給誰?

交通事故訴訟費是會直接交給法院;可以去法院直接交納,也可以通過銀行匯款等方式將費用交至人民法院賬戶就行。

訴訟費用的承擔是人民法院根據國務院頒佈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依法確定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由誰承擔,誰就依法向人民法院交納,人民法院收取後上交國庫。如果不能直接交納,可以通過電話等方式向辦理案件的法院獲得相關賬號,然後按法律文書確定的數額將費用匯給就可以了。

二、訴訟費用交納的標準是怎麼樣的?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三、交通事故訴訟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一)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交通事故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並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三)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影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等材料。

綜合上面所說的,訴訟費就是屬於在起訴時需要向法院繳納的一筆費用,這筆費用是會直接交給法院,從而由法院再交給國庫,因此,作為案件的起訴者在起訴前一定要準備好所有的材料和費用,只有法院受理才能對案件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