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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訴訟中 | 各階段的訴訟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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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訴訟中,各階段的訴訟費標準

重大的交通事故通常要經過訴訟階段,那麼訴訟的費用是有誰來收取,發生事故又誰來支付相關費用,在不同的訴訟階段中,各自的訴訟費用又是多少?下面,本站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可按照財產案件比例收費。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製定具體交納標準。

三、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四、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五、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六、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併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七、再審案件,按照不服原判決部分的再審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交納50元;

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δ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

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交納30元;

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以上就是不同型別訴訟以及不同訴訟階段中應給付的費用。瞭解訴訟階段應該給付的費用能使訴訟當事人更清楚訴訟的程式內容。那麼訴訟當事人應該向誰繳納費用呢。如果您還想要了解交通事故的相關內容,請登入本站官方網站進行諮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