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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罪人死了受害者還可以獲得賠償嗎?

交通肇事 閱讀(2.29W)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人死了受害者還可以獲得賠償嗎?

交通肇事逃逸罪人死了受害者還可以獲得賠償嗎?

交通肇事逃逸罪人死了受害者還可以獲得賠償, 逃逸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這是判斷“因逃逸緻人死亡”的關鍵所在。但在辦案實踐中,判斷逃逸與死亡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並不簡單。死亡發生在逃逸之前就不屬於逃逸緻人死亡。

二、交通肇事賠償專案的確定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專案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專案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兩項,並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專案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專案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或者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後,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追償

交通事故一旦發生,肇事者是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肇事者與受害者一起死亡的情形也是十分常見的,此時該肇事者的家屬需要提起支付賠償。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此前已經繳納了強險的,此時保險公司也不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