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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三人侵權導致工傷的勞動者或其近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後還可以獲得工傷賠償嗎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31W)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傷害的情況下,勞動者因勞動關係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人身損害,同時構成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職工或其近親屬已獲得侵權民事賠償,其享受待遇的相對應專案中應當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下列五項費用:醫療費、殘疾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發生的護理費、交通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除外。

因第三人侵權導致工傷的勞動者或其近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後還可以獲得工傷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