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違章>

廣州駕駛證扣分週期是多久?

交通違章 閱讀(2.58W)

廣州駕駛證扣分週期是多久?

一、廣州駕駛證扣分週期是多久?

廣州駕駛證扣分週期是一年的時間,從初領駕駛證日期算

有不少人認為,記分週期是從每年的1月1日開始計算,其實這是錯誤的。

駕駛證記分週期是12個月,從初領證日期開始計算。比如2月1日領證,那麼到1月31日24時止為一個記分週期。

另外,需要更正司機朋友們一個錯誤認識,駕駛人記分是以0分開始將違法行為產生的分值記入駕駛證中,而不是在12分基礎上扣分。也就是說,初領證的駕駛人記分均為0分。在日常查詢時,查詢結果顯示的記分越低越好,而不是越高越好。若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滿12分,則需要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並參加考試。

扣分記錄轉入下一週期

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自動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該負責人提醒車主,違法後請儘快繳納罰款,不要存僥倖心理。

二、扣分規定是什麼?

一個週期未繳罰款

扣分記錄轉入下一週期

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自動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該負責人提醒車主,違法後請儘快繳納罰款,不要存僥倖心理。

需要更正司機朋友們一個錯誤認識,駕駛人記分是以0分開始將違法行為產生的分值記入駕駛證中,而不是在12分基礎上扣分。也就是說,初領證的駕駛人記分均為0分。在日常查詢時,查詢結果顯示的記分越低越好,

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後一般可在當地的交通網站查詢,但不確保資料的時效性。駕駛證吊銷可重新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了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之後須滿兩年才可以申請重新領取。這個重新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時間,應當是受罰人到交通管理局接受處理,拿到吊銷駕駛證的時間,應當是他到交通管理局接受處理,拿到吊銷駕駛證的決定書,並因沒有對該決定提起法律救濟程式而使該決定發生效力之日起滿兩年之後。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很多的人可能對扣分方面的規定還並不是特別的清楚,實際上扣分他是有非常明確的法律規定的,比如說不同程度的違章行為具體應當扣多少分等。扣分週期是一年左右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