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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駕駛證扣分查詢已扣12分有什麼處罰?

交通違章 閱讀(8.45K)

揚州駕駛證扣分查詢已扣12分有什麼處罰?

一、揚州駕駛證扣分查詢已扣12分有什麼處罰?

(一)駕駛證扣分達到或超過12分,但未滿24分。

C類駕駛證:暫扣駕駛證,重考科目一。駕駛人將被暫扣駕駛證,並要在十五日內到交管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交通法規學習,學習完畢後,重新考科目一,待考試合格後才能重獲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在這個期間開車屬於無證駕駛。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A、B類駕駛證:直接降級。駕駛人會被登出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並要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二)實習期內扣滿12分。

C類駕照:登出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A、B類駕駛證:登出降級。駕駛人被登出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登出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登出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此外,倘若在實習期內被扣6分以上但沒有達到12分的,將延長實習期一年。

(三)扣分等於或超過24分。

學習七日交通法規,重新考科目一,還得在通過考試的十天內,再去考科目三,兩個考試合格了才能重新上路。

二、記12分滿分後七日交通法規學習流程

(一)查詢受理:

查詢記滿分當場扣留駕駛證。本人填寫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貼彩照壹張體檢合格。所屬大隊稽核簽章。另備兩張彩照,製作《交通違法記分達十二分駕駛人學習、考勤、考試表》。當場收取安全教育強制培訓費(在表格上籤注發票號碼),開具集中學習通知書預約學習教育時間,由駕協集中到車管所受理。

(二)集中學習教育培訓:

1、每期集中學習教育7天,開班時間為每旬一期,每月8、18、28日(節假日順延)開班。

2、授課教員由各大隊車管民警擔任。並做好教材備課筆記,特殊情況下由駕協安排教員。

3、集中學習教育內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和安全行車常識、事故案例分析、電視宣傳教育、交通法規實際操作運用。(見課程安排表)。

4、參學人員考勤考核:學習人員必須按照預約時間準時參加,不準遲到、早退、缺席。參學人員應在學習考勤表上簽名,授課教員簽字有效。凡是缺課人員應補足所缺課時,方可預約考試。

(三)考試規範:

1、考試人員,憑《交通違法記分考核科目表》按照預約時間參加考試,其它閒雜人員杜絕入場。

2、考試方法:實行無紙化計算機答題,獨立完成。

3、考試執行考官:由市車管所安全股民警擔任。

4、考試紀律:考場保持肅靜,不準大場喧譁。不得吸菸、攜帶通訊工具、考試資料,如有疑問舉手示意。嚴格按照監考規定認真把關。學員在考試過程中有舞弊行為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四)辦理清分發還駕駛證:

學員考試合格後,憑安全教育強制培訓費發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交通違法記分考試科目表及考試費用(在車管所繳費視窗繳納)。由駕駛員攜帶以上手續到市車管所辦理清分,車管所應及時歸檔發還駕駛證。如需辦理審驗的應告知到所轄縣市及時辦理。如屬外籍駕駛證,主動要求在揚辦理學習考試清分的,由車管所負責列印《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資訊反饋通知書》傳真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辦理清除記分分值手續。

總而言之,當被扣滿12分後,有兩件事是必須要做的,一是被交管所扣留駕駛證,二是到交管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學習,再重新考科目一以取得駕駛證。在學習期間不得遲到、早退、缺席,並要簽到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