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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庫土地使用稅誰來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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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我國的土地一律屬於國家或者集體所有,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是不用繳納土地使用稅的,我國的土地使用稅只在城鎮以上的地方收繳,不同型別的土地的土地使用稅的收繳方式、計算方式是不一樣的,你是否知道出租車庫土地使用稅誰來繳?

計程車庫土地使用稅誰來繳?

一、計程車庫土地使用稅誰來繳?

出租土地是由出租方來繳納,這個是《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的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

具體來說,使用土地建房出租、出典的,房屋出租人、承典人為納稅人;出租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房屋租典糾紛尚未解決的,由房屋代管人或都使用人繳納;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但在實踐中,很多出租方都在合同中約定由承租方來繳納,這個是商業行為不是法律行為,對稅務機關的執行沒有約束力,如果合同中約定承租人繳納,那由出租人先繳納後再向承租人收取。

二、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稅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稅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稅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本條例第四條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經財政部批准。

根據常規經驗,土地使用稅是由出租方繳納的,出租庫房也不例外,這也就回答了“計程車庫土地使用稅”這個問題,該項規定的制定是秉持著誰使用稅繳納的原則。由於我國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使用土地的納稅標準是存在著很大的差異的,但都是以每平方米為單位進行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