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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租使用房產土地使用稅由誰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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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租使用房產土地使用稅由誰繳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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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租使用房產如何繳房產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對於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房產,免徵房產稅。

對於個人無償將房產提供給企業使用,不符合上述免稅規定,應按購房原值扣除30%後的餘值作為計稅依據,繳納房產稅。

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免稅單位及其他納稅單位的房產,房屋的實際使用人為納稅義務人。因此,商品房應由用於生產經營之月起,開始計算交納房產稅。具體方法是,將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餘值,再乘以1.2%的房稅稅率計算全年應納房產稅。再按各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分期(月份、季度、半年)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