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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承擔廠房租用土地使用稅?

經濟適用房 閱讀(1.99W)

誰來承擔廠房租用土地使用稅?

企業在當初修建廠房的時候會使用到城鎮土地,產生一些稅費。廠房佔用了城鎮土地,按照相關條例規定,要繳納土地使用稅。而一些企業將閒置的廠房租賃出去,租給其它企業或者個人使用。那麼,誰來承擔廠房租用土地使用稅?下面小編根據相關法律知識給大家講一講。

一、誰來承擔廠房租用土地使用稅?

租賃的廠房經營,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是出租人交嗎?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是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也就是說,租賃的廠房經營,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是出租人繳納。承租人沒有納稅義務,但在納稅義務人未履行自己的納稅義務時,使用人有代為納稅的義務。所以,你應該在簽訂租賃合同時約定由其納稅,如因出租人未納稅而由承租人繳納稅款時,可以抵扣房租款。可以同時約定由出租人提供正式的發票。

二、土地使用稅的標準是怎麼制定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稅額幅度內,根據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為若干等級,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稅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稅額標準,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本條例第四條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經財政部批准。

三、哪些單位和個人要繳納土地使用稅?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綜上所述,土地使用稅的徵收範圍很廣,只要使用城鎮土地用於辦企業、開工廠,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按照規定,廠房租用土地使用稅應該有出租方承擔,租用廠房的一方是不需要承擔這筆稅費的。如果需要承租方代繳,則應該在廠房租賃合同中寫清楚,用來抵扣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