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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到期雙方手寫協議續簽有效嗎

房屋租賃合同 閱讀(1.85W)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雙方手寫協議續簽有效嗎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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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房屋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

若是租賃合同中未有續簽的規定,原則上雙方都可以選擇不續簽,一般是沒有什麼補償的;若是合同中有續簽的規定,一方不按合同約定續簽的話,另一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要求賠償的。

三、注意事項

1、 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

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過租賃期使用租賃物,應支付給出租方超時使用的租金。

2、 租賃合同之租金條款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採用銀行轉賬需寫上戶名、銀行賬號),實行按月支付、按季還是年支付等。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應於每月的具體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寬限期內沒有按期支付,應支付遲延租金或違約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3、 租賃合同之保證金條款

在租賃物租賃合同訂立時,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儘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承租方應在合同訂立前交給出租方一定的保證金或押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在租賃物價值範圍內決定押金的數額。同時對於保證金退還的條件,應進行明確約定。

4、 租賃合同之轉租條款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轉租。

5、 租賃合同之維修責任條款

在合同中,對維修責任進行明確約定,出租方應確保租賃物符合約定用途,但也可以約定由承租方承擔維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