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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備案登記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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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備案登記稅費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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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要繳納哪些稅費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繳納費用主要有房屋租賃手續費和租賃土地收益金兩項,由出租人繳納。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屋進行出租,應按規定予以繳納土地收益金。

房屋租賃手續費,按房屋租賃行為發生的起數,在辦理租賃備案登記手續時予以收取。房屋租賃手續費繳納標準:


  (一)住宅

1、建築面積30平方米以下,50元。

2、建築面積30平方米以上,80元。

3、房屋中有幾間房分別出租的,應分別計算。


  (二)非住宅

1、1000平方米以下(含1000平方米),200元。

2、1000平方米以上的,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