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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賄賂罪立案標準

貪汙賄賂罪 閱讀(2.39W)

“介紹賄賂”是指在行賄人與受賄人之間溝通關係、撮合條件,使賄賂行為得以實現的行為。

介紹賄賂罪立案標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介紹個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介紹單位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2、介紹賄賂數額不滿上述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為使行賄人蕕取非法利益而介紹賄賂的;

(2)3次以上或者3人以上介紹賄賂的;

(3)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介紹賄賂的;

(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大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