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住房保障>經濟適用房>

國資公司土地使用稅是否需要繳納?

經濟適用房 閱讀(2.16W)

相信大家都知道,個人或單位使用國家土地是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的。土地使用稅是根據使用者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以及當地的土地使用稅稅率來確定的。但國家同時也規定了一些特殊情況下的用地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那國資公司土地使用稅是否需要繳納?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國資公司土地使用稅是否需要繳納?

一、國資公司土地使用稅是否需要繳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因此,國資公司也應繳納土地使用稅。

二、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是怎樣的?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都市計畫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稅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國資公司不屬於我國土地使用稅減免的範疇,因此,仍然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但該公司的土地使用如果符合減免規定的,可以作一定的減免。土地使用稅稅率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來確實的,各具地區的會有一定差異,一般城市人口越多的地區,土地使用稅的稅率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