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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後離婚房子怎麼辦理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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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後離婚房子怎麼辦理房產證

一、買房後離婚房子怎麼辦理房產證

首先你們要到當地民政局去辦理離婚手續,將離婚協議書交給民政局,然後取得離婚證。在明年交房辦理產權證時,你個人持購房合同、發票、房屋初始登記證書、房屋維修基金繳費發票、個人身份證、民政局加蓋公章的離婚協議書、離婚證、單身證明即可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此前無須做財產公證手續。

離婚後,如果房屋實際所有人發生變化,需到房地產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產權變更。

這裡所指的“房屋實際所有人發生變化”,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房屋原屬於夫妻雙方共有,離婚後變為其中一方所有的。【二】是原屬於夫或妻一方所有,離婚後轉為另一方所有的。

在這種情況下,應當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領取新的《房屋所有權證》,以保持“房屋實際所有人”與房地產主管機關登記資料的一致性。

房屋產權屬於公民的不動產資源,其產權登記實行動態管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條還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依據上述規定,只有登記在案的物權人才屬於該房產的合法所有人,也就是說,房屋物權變更後,必須在房地產登記管理機關的房屋登記薄上做變更登記,使房屋的實際所有人與房屋登記薄上記載的內容相一致,變更後的物權才會發生法律效力

綜上所述,我們瞭解到在離婚時即使其中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沒有形成任何財產收入,在離婚時還是需要將雙方的婚內財產平分,由於是出於婚姻中夫妻雙方的努力來衡量的,即使沒有賺錢,但是也在生活中盡到了應有的義務,這是每個人應得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