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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租房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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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租房申請流程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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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申請公租房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所在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材料。填寫自我保證宣告,並簽訂《委託核查授權書》。

2、受理單位對申請人家庭人口、住房狀況和收入狀況進行初步核查,在受理15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經初審符合條件的,應當將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在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0日。

3、各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分別對申請人的家庭住房情況和收入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稽核意見。

4、呼和浩特市民政部門自收到轉送的申請材料與稽核意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稽核意見,並將核對結果反饋至各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門。經稽核符合條件的,報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門審批,經審批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各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門應書面告知申請人。

5、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門綜合住房狀況和收入,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由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門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所在單位,並在當地媒體發出相關公示公告,適時配租公共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