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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是什麼意思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 閱讀(8.15K)

管轄權異議,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對該駁回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依法上訴。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未經審查或審查後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進入該案的實體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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