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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別人起訴了應該如何處理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閱讀(1.45W)

被別人起訴後應當蒐集證據,積極應訴答辯。
被告對管轄權無異議的,應訴答辯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答辯狀: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數提供;答辯狀由被告親筆簽名或蓋章,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
2、證據: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數提。
3、被告主體資格資料:被告是公民的,應提供本身份證影印件。
4、被告委託律師代為應訴人的,應向代理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並註明是一般授權或特別授權。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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