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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被駁回應該怎麼解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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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專利被駁回應該怎麼解決處理?

申請專利被駁回應該怎麼解決處理?

申請專利被駁回時,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複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專利複審委員會複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

1.認真閱讀駁回通知書

審查員在駁回決定通知書中都會寫明駁回理由的,認真閱讀駁回決定通知書,有助於瞭解理解審查員的意見,根據意見做出相應的處理。

2.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交複審請求

如果覺得審查員的意見沒有道理,可以在收到駁回決定通知書3個月內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交複審請求,同時繳納複審的官費。在複審請求中要寫明,為什麼覺得審查員在駁回決定中的意見不正確。同時也可以對申請檔案進行修改,以克服存在的問題。也就是說,如果審查員的意見確實有理有據,那麼可以通過對申請檔案進行修改來想辦法取得授權。

3.向法院起訴

在提出複審後,若專利複審委員會維持駁回結果不變,則可以以專利複審委員會為被告向法院起訴。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一條,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複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複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

二、專利申請被駁回的理由有哪些?

發明創造申請後除了形式上的缺陷和程式上的失誤被駁回外,還存在如下十一種駁回理由:

(1)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不是專利法所稱的發明;

(2)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屬於不授予專利權的範圍,例如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動物和植物品種或是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等;

(4)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缺乏新穎性、創造性或者實用性;

(5)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不符合單一性的規定;

(6)同一發明主題有兩個以上提出專利申請時,申請人不是最先申請的人;

(7)說明書沒有對發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不能實現該發明;

(8)權利要求書等不到說明書支援;

(9)權利要求的內容不清楚、不簡明;

(10)獨立權利要求沒有記載解決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徵;

(11)對發明專利申請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請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

綜上所述,專利申請被駁回的申請複審,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複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複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複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