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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一次用盡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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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權一次用盡是什麼意思

專利權一次用盡是什麼意思

專利權用盡原則也稱為專利權窮竭原則或首次銷售原則,通常係指專利產品或依據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一經合法售出後,專利權人及其合法授權人即喪失對該等產品進行使用和再次銷售等行為的控制權。

我國2008年《專利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後,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從該規定可以看出,在我國專利權用盡是一種對專利權的限制,為實現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平衡,必須嚴格規範專利權用盡的適用範圍。

二、專利權

(一)實施許可權

它是指專利權人可以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技術並收取專利使用費。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二)轉讓權

專利權可以轉讓。轉讓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三)標示權

它是指專利權人享有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

三、義務

專利權人的義務主要是繳納專利年費。專利法第43條規定: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未按規定交納年費的,可能導致專利權終止。

此外,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單位,在授予專利權後,應當按照規定對發明人或設計人進行獎勵;專利實施後,根據其推廣應用所取得的經濟效益,應按規定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發給合理的報酬。

四、效力

(一)獨佔實施權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專利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因此,產品發明專利權人和實用新型專利權人獨佔實施權的內容具體包括對專利產品的製造權、使用權、許諾銷售權、銷售權和進口權;方法發明專利權人享有的獨佔實施權,除了指該專利方法的排他使用權外,還包括對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享有的使用權、許諾銷售權、銷售權和進口權。這裡的許諾銷售,是指以做廣告、在商店櫥窗中陳列或者在展銷會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銷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二)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可見,外觀設計專利獨佔實施權的內容包括對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製造權、銷售權和進口權。

五、期限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權期限屆滿後,專利權終止。專利權期限屆滿前,專利權人可以書面宣告放棄專利權。

在我國專利的發明人或單位應積極的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申請,專利證書批准後任何人員和單位無法繼續使用這類專利,需得到專利發明人的認可和許可後才能夠繼續進行使用。專利人也可以轉讓這類專利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