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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國際優先權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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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權國際優先權是什麼意思?

專利權國際優先權是什麼意思?

國際優先權,又稱“外國優先權”,其內容是:專利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二、優先權的權利使用

依據《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要求本國優先權,在先申請是發明專利申請的,可以就相同主題提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在先申請是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可以就相同主題提出實用新型或者發明專利申請。但是,提出後一申請時,在先申請的主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要求本國優先權的基礎:

(一)已經要求外國優先權或者本國優先權的;

(二)已經被授予專利權的;

(三)屬於按照規定提出的分案申請的。

申請人要求本國優先權的,其在先申請自後一申請提出之日起即視為撤回。

申請人在一件專利申請中,可以要求一項或者多項優先權;要求多項優先權的,該申請的優先權期限從最早的優先權日起計算。

申請人依照專利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要求外國優先權的,申請人提交的在先申請檔案副本應當經原受理機構證明。依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與該受理機構簽訂的協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通過電子交換等途徑獲得在先申請檔案副本的,視為申請人提交了經該受理機構證明的在先申請檔案副本。要求本國優先權,申請人在請求書中寫明在先申請的申請日和申請號的,視為提交了在先申請檔案副本。

綜合上面所說的,專利優先權是會分國內優先權還有國際優先權的,對於國際優先權一般是針對於在國外進行申請的專利權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進行申請優先的使用,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多諮詢一下,並且提交完所有的相關證據,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