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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權利質押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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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擁有的專利權擔保其債務的履行,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情況下,債權人有權把折價、拍賣或者變賣該專利權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的物權擔保行為。
專利權質押或者專利權中的財產權質押屬於權利質押,它是指以專利權中的財產權作為質押的標的物,在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專利權轉讓的價款優先受償。專利權質押有以下幾個特徵:
(1)專利權質押的標的物是權利——專利權中的財產權作為標的。動產質押的標的物則是動產。其他權利質押的標的物是各種不同於專利權的權利。
(2)在專利權出質期間,質權人是絕對沒有權利許可他人使用或轉讓該出質的權利的,質權人只有佔有和保全該權利的權利。
(3)在專利權出質期間,維持專利權本身的一切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如專利年費、專利規費等。但質權人如認為該出質的權利可能對自己有益,也可自己出費用,對這些費用,質權人有權請求出質人補償
(4)專利質押登記生效。動產質押要把質物交付質權人生效。但是,專利質押除訂立質押合同外,還必須辦理出質登記,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專利法》第一條
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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