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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侵權有哪些要件

智慧財產權保護 閱讀(2.63W)

關於智慧財產權侵權事件,並不是單靠權利人說,相關機關就會採取相應的懲罰措施。現實中,需要先對智慧財產權相關行為進行判斷,如果構成侵權的話,才會進一步採取行動。此時就需要對智慧財產權侵權的要件進行認定。下面,本站小編就來告訴大家智慧財產權侵權有哪些要件。

智慧財產權侵權有哪些要件

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的構成,是學者們爭議比較多的問題。有學者從一般民事侵權行為構成的四個方面,闡述了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的構成:

1.關於違法性問題。這是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一個重要的構成要件,雖然在學術界不少學者在研究違法性是否應獨立地成為侵權的構成要件,但至少在智慧財產權侵權領域,違法性這個要件是必不可少的。

2.關於損害事實(結果)問題。在一般民事侵權理論侵權的構成中,無論是三要件說、四要件說還是五要件說,都認為損害事實是民事侵權的構成要件之一,但是已經有不少學者提出,在智慧財產權侵權構成中,損害事實(結果)已經不再是必需的構成要件,這也是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與一般民事侵權行為的不同點之一。

3.關於因果關係。這是一般民事侵權理論中,民事侵權行為的必備要件,但由於有些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並不要求有損害後果,因此只有對造成損害後果的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需要確定侵權人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時,因果關係的認定才有意義。

4.關於主觀要件。上文闡述的民事侵權理論中,構成一般侵權行為的要件之一是加害人主觀上具有過錯,但是,在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的構成並不是以主觀過錯為必備要件。我國的專利法第63條第2款、商標法第56條第3款均確立了無過錯的侵權責任。從以上的立法例中可以看出,即使行為人是無過錯的,也應承擔侵權責任,只不過其承擔的侵權責任要比有過錯的輕,有過錯的行為人除承擔停止侵權、銷燬侵權產品、消除影響等的侵權責任外往往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要判斷一個行為是否構成智慧財產權侵權的話,就需要從上述四方面進行認定,也就是從智慧財產權侵權的構成要件進行分析。要是一個行為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話,那麼就能判定該行為構成智慧財產權侵權。如果你在判定過程中遇到什麼問題的話,可以來電向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