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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或著作權侵權行為怎麼認定?

智慧財產權案例 閱讀(1.18W)

一、專利或著作權侵權行為怎麼認定?

專利或著作權侵權行為怎麼認定?

專利或著作權侵權行為的認定是: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

(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

網路著作權侵權賠償數額的確定主要依據《著作權法》第48條的規定: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第二十四條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可以根據權利人因侵權所造成複製品發行減少量或者侵權複製品銷售量與權利人發行該複製品單位利潤乘積計算。發行減少量難以確定的,按照侵權複製品市場銷售量確定。

第二十五條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無法確定的,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依職權適用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確定賠償數額。人民法院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應當考慮作品型別、合理使用費、侵權行為性質、後果等情節綜合確定。當事人按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應當准許。

第二十六條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範圍內。

二、著作權的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著作權,也稱版權,是基於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而產生的法律賦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民事主體的一種特殊的民事權利。是指作者基於對特定的作品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權人對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等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以及全面支配該作品並享受其利益的財產權的總稱。

目前不管是專利權還是著作權都是受到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保護的,雖然說這兩種權利的保護內容是不一樣的,但是從保護的角度上來看,國家是有同等的保護力度的,所以一旦存在著著作權或者是專利權侵權行為的話,完全是需要承擔責任。